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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因逃逸交通事故死亡行人丧葬费用具体哪里负责


标  题: 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因逃逸交通事故死亡行人丧葬费用具体哪里负责
信息内容:     我是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交警队事故科的民警,郭金虎,警号:071532。2017年10月1日在我单位辖区112国道宣化李家堡村东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行人支有春死亡。经侦查,一直未查获肇事车辆。受害人单身一人,无生活来源,事发至今,因肇事车辆逃逸,拖欠殡仪馆丧葬费用,尸体一直未火化。根据《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单位已通过相关部门递交了手续,申请丧葬费用。但是一直没有结果,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该具体找什么部门或负责人了解情况,因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保监局联合下发过关于从机动车交强险强费中提取社会救助基金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故向贵单位反应,希望能帮助我们处理此事。
答复结果: 一、关于申请报销垫付丧葬费用问题,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具体办理,请向省公安厅交管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
    联系人:李同彪,联系电话:0311---66032260。
二、申请报销垫付丧葬费用请提供有关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建议你先向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咨询提供哪些有关手续和资料,以便快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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