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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推行“政银保”合作融资模式

文章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日期: 2015年09月14日   【字号:

  近日,省财政厅正式出台《河北省财政银行保险合作支持小微企业和农业企业实施办法》,在全省层面推动“政银保”模式,建立企业自愿参加、保险公司提供贷款保证信用险、银行提供贷款、财政提供保险补贴或风险补偿的合作融资模式,支持小微企业和农业企业生产性贷款。

  据悉,小微企业和农业企业主要是指我省境内城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省级财政出资设立省级财政补偿资金,专项用于对设区市、县(市、区)财政的奖补。奖补以设区市、县(市、区)财政补偿资金上年度实际支出金额为基数,按30%的比例计算予以奖补。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整合相关资金设立财政补偿资金,专项用于保险投保补贴和风险补偿,不得用于其他支出。财政补偿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包括,为小微企业和农业企业提供保证信用保险补贴以及为银行和保险公司提供风险补偿。

  “政银保”的基本运行方式简单明晰:需要贷款的小微企业和农业企业向银行、保险公司提出贷款申请,经审查符合基本条件需要增信的,再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承保后,为企业出具增信保单,银行按照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向借款户提供贷款,保险公司按贷款数额3%以内收取保费,财政可给予借款户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当贷款(本金和利息)发生损失时,损失部分由银行、保险公司、财政按约定比例分担;赔付后,银行、保险公司、财政联合向借款户追偿逾期贷款,追偿款、物三方按各自赔付比例进行分配。

  政银保三方合力善“贷”小微,通过财政资金设立保险保费补贴和银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以撬动信贷资金投放市场,使借款资质欠缺的小微企业能够获得银行贷款,此举有利于更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经营主体在创业初期的融资难问题。(范宁 武根启 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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