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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洁:PPP是管理方式,不仅是融资

文章来源:一财网    日期: 2016年01月26日   【字号:

  “对于PPP的定义,目前从国际角度看,确实没有一个重新认识的概念和定义,这也是我们遇到的难点和挑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洁近日在2016年中国新型城镇化论坛的年会上指出。在他看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管理方式,不仅是融资。

  “大家更多认为PPP是解决城镇化过程当中解决资金不足的模式,如果单纯从融资角度看,还是有些偏差的。”那么,融资跟管理有什么区别?

  孙洁解释称,融资是仅仅借别人钱办事,管理是借别人能力办事,在这个基础上给PPP下一个管理概念,PPP是政府公共部门和公众合作来完成政府公共职能。

  孙洁称,遗憾的是,目前很多人只是将目光放在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等问题。而如果把PPP看成是管理,那么更多的是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质量和效益。在这一观点上,世界银行在2013年有一个总结报告当中,已经明确提出看法:90年代以来,人们把私营部门引入到税务领域,认为私营部门发挥最大优势是融资能力,但是时间表明这是错误观点。私营部门在税务里发挥作用是提高效率和供税的质量。同理,“基于管理模式下,我们应该在PPP模式当中如何提高效率和质量做文章,不是简单资金回报是多少,风险是多少。”他说。

  基于这样概念之后,我们对PPP模式划分两大类别,一个就是由使用者付费PPP模式,另外一个那就由政府付费。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后者只有当使用者资金不足时,政府给予付费。

  孙洁强调,很多人在讨论,什么样是好的PPP模式,什么是不好的PPP模式?在他看来,PPP没有好坏之分;有人认为使用者付费是好的模式,不是使用者付费不是好的,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因为通过使用付费项目当中得到更多回报,有一个收益原则,盈利不报。如果使用者不能付费,必然政府付费,基于对于PPP模式区别理解,很多人有疑问,认为不收费能不能采用PPP模式。

  孙洁举了一个不能由使用者付费而是政府付费的例子。“我们现在不再做BT(建设-移交),转为做PPP模式,首先政府选一个合伙人,设立一个独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以及后来的管理,大家都知道传统方式下,在BT模式下就直接给政府了,后续工作由政府管理,我们现在通过PPP建完之后不用移交给政府,后续管理由项目公司做。比如说两年的绿化、道路每年的维护以及路灯项目管理等工作,都由项目公司做,而且政府给每年维护费用。做了这样方式转变以后,项目公司也就是企业,从政府那里每年可以收到一笔收费。费用来源什么?一个是投资收益,一个是管理收益,这就是每年政府对它的支付。”他说。

  那么,作为社会资本方,要想获得高的收益,要怎么做呢?

  孙洁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会把路建成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十年一大修吗?不会。相反的,企业会尽量降低维护成本,也会请专业的绿色管理队伍,提高两年绿化成活率。在这种背景下,社会资本方能获取回报。不是取决于政府给企业多少,而决定于他回报质量,决定未来管理的运营能力。”这样一来,不仅政府项目质量得到极大保障,政府财政支出大幅度下降。

  孙洁认为,通过PPP模式实现了两个转变:一个实现了让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第二个实现了让企业投资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不是以往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做PPP是一个管理方式,需要更多机制,激励社会资本方发挥最大作用。”他强调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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