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举报处理决定书
被举报人:河北卓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81号美嘉晟商务楼309室
法人代表:石健
联系电话:0311-80742808
我厅日前收到有关单位关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石家庄城市户外宣传项目”的举报函。我厅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一、举报事项
中标供应商河北卓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同类业绩材料存在签字笔迹疑似同一人书写情况。
二、调查情况
(一)河北卓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投标文件中共提供了五份合同业绩。
(二)2017年11月27日,河北卓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我厅来函主动承认上述五份合同业绩为虚假业绩材料。
(三)2017年12月20日,我厅收到河北新兴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书面声明称“我公司与河北卓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无业务往来”。
综上所述,河北卓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该项目采购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上述事实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举报函、河北卓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书面说明材料和河北新兴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书面声明等证据证明。
三、处理决定
举报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中标无效。
河北省财政厅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