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日期: 2017年02月14日 【字号:大 中 小】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和国际趋同工作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这一规划顺应了国际会计发展趋势和我国会计准则发展实际,为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供给侧改革为主线的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会计环境,同时也符合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和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需求,是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提高制度性话语权的内在要求。 一、“十二五”期间我国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主要成绩 “十二五”期间,我国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紧紧围绕会计改革与发展大局,坚持解放思想,坚持开拓创新,《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一)全方位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 “十二五”期间,我国采用多种方式,巩固并增加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的席位,全方位地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治理结构改革,从政策和治理层面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2015年,我国作为观察员加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的最高治理机构——监督委员会(2016年成为正式委员);同时,我国自2005年起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受托人中拥有席位,并积极发挥作用。 二是我国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核心部门均有席位,同时派员借调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直接参与准则制定。 三是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咨询机构中的席位不断增加。2012年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中新增一个席位,2013年起在新设立的会计准则咨询论坛中拥有席位;同时,多位我国会计专家加入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咨询工作组,如全球财务报表编制者论坛、基金会教育咨询小组、金融资产减值过渡工作组、公允价值教育材料评估专家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类标准咨询组等,切实提升了我国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的参与度。 四是在技术层面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建立多层次的交流与沟通机制,通过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定期磋商、邀请其来华实地调研、举办技术圆桌会议等形式,开展技术讨论、积极反馈意见。针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征求意见文件,通过组织企业模拟测试、举办圆桌会议研讨等形式广泛听取中国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充分调研和研究后形成意见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 (二)充分利用双边多边机制开展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 在我国会计准则建设、实施、国际趋同过程中,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机构外,我国还与许多区域性会计组织或者国家及地区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等建立起了经常性的联络和对话合作机制,增进了解、协调立场。 一是扎实做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联络办公室工作,成功组织一年两次的年度会议,携手新兴经济体国家就公允价值计量、农业会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议题从新兴经济体的视角深入探讨,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议程确定和改进提供有益参考。 二是充分发挥我国在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中的作用,并于2014年成为该机制的副主席国,不仅就政策性问题建言献策,还积极参与所有技术项目组的工作,成为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三是与美国、欧盟、法国等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建立了双边交流合作机制,定期就会计准则最新进展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体技术问题等进行交流。 四是深化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机制,2011年在该机制成立十周年之际,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签署备忘录,制定了未来合作前景规划,不断共同提升在国际会计趋同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积极稳妥推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等效。 为顺应我国企业“走出去”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我们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基础上,继续开展与世界主要经济体会计准则等效谈判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果。 一是实现中欧会计准则最终等效。继2008年欧盟决定在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过渡期内认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之后,2012年,欧盟委员会和中国财政部先后于4月和9月作出决定,认可双方会计准则的最终等效,这将有利于中欧双方企业到对方资本市场上市或进行其他融资活动时减少因调节财务报表而产生的资金成本,促进中欧双方经贸往来和资本流动。 二是巩固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持续等效机制。自2007年内地与香港实现两地会计准则的等效互认以来,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和合作,不断完善双方会计准则,深化两地会计准则持续等效。A+H股企业近年来的实践证明,两地财务报表差异已基本消除。 二、我国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国会计对外合作与交流面临新的国际国内形势。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深和全球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跨区跨境资本流动频繁,各地区经济依存度加深,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会计在其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基础作用。在我国全面推进双向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更要求我们乘势而上,通过各种多边、双边合作,以及配合国家“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的实施,开展更高水平的国际会计创新合作。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和必然趋势,需要持续深化我国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 伴随着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的加快和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制定和使用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不仅成为现实需要,而且也是包括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金融稳定理事会等在内的国际组织和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的政治承诺。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在近年来的戛纳、圣彼得堡、洛斯卡沃斯等峰会中多次重申2009年4月伦敦峰会提出的制定一套高质量国际会计标准的目标。中国作为二十国集团和金融稳定理事会的重要成员,有必要响应倡议,不断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为建立全球统一高质量会计准则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是世界上已经有包括欧盟各成员国、澳大利亚、南非等在内的130多个国家和地区要求或允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正处于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与之趋同的进程之中。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为此各国在会计领域不断增强相互交流和合作成为客观事实。 二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已经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并将与之保持持续趋同。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已经成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不断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既顺应了会计国际趋同大势,也是维护我国利益的切实需要。 (二)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日益加深,需要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跨国贸易和投资额不断增大、跨国资本流速增速加快。我国与各国经济的关联度和依存度不断增强,需要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 一是我国经济对外开放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求进一步加强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一方面,这要求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以确保“走出去”企业的会计信息不仅公开透明、高质量,而且采用国际上认可的会计处理方式,能为全球资本市场理解和接受,进而有利于企业从事国际经贸交流和投融资活动;另一方面,我国正在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市场双向有序开放,通过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更好利用会计信息为高效推进企业“引进来”工作服务。 二是我国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国情及所处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会计处理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我国特殊问题,实事求是反映这些问题,取得国际资本市场认可,需要我们从维护国家利益和谋求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力争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制定中吸收我国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全球统一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制定贡献力量。 (三)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 会计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商业信息交流的桥梁纽带。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不仅可以提高资本市场信息的可靠性,有利于企业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的选择,而且可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在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金融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从经济发展全局来说,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转型升级对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会计准则需要及时跟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步伐。加强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借鉴国际上会计准则制定经验,提高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从会计角度为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 二是在资本市场迅速发展情况下,深化对外会计交流与合作,了解成熟经济体资本市场在会计准则方面的建设和实施情况,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完善相关会计准则、促进有效监管,从会计角度为发展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以及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做出贡献。 (四)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需要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 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化,各国经济之间的互联互动十分密切,需要全球合作解决的全球性挑战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在此背景下,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高在会计领域的制度性话语权,有利于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并为我国自身的发展创造和谐有利的会计环境。 一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日益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特别是全球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有力支撑,对规范国际会计语言和交易活动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机构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从会计领域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会计准则服务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健全和完善全球经济金融规则、维护全球金融稳定做出贡献。 二是由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变化走向将影响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建设实施,为减少或避免出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利于我国利益的被动局面,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我国从政策和治理层面直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更好地在全球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进程中反映我国的诉求、维护我国的利益,更好地服务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和对外开放、人民币国际化等战略部署。 三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治理结构及其机制正在改进之中,新兴经济体在其中的影响力有所提升。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新兴经济体,不断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在国际会计标准制定中与其他新兴经济体协调立场,更好地维护新兴经济体的利益,并在全球经济治理格局中增加新兴市场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 三、“十三五”时期我国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经济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期,也是深化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提升在国际会计界地位的重要时期。在坚持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策略的前提下,我们将进一步密切与国际会计界的联系,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全球统一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制定,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会计界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维护我国利益。 (一)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机构治理结构改革,充分发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机构各层面中国代表的作用。 一是高度重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的“监督委员会-受托人-理事会”三层治理结构改革,推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机构治理机制的完善,充分发挥我国在监督委员会和受托人等治理结构中席位的作用,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年在战略规划、人事任命、筹资决策、程序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并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地区代表性、捐款等机制提出我国诉求,推动建立有利于我国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治理机制。 二是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技术层面及其相关咨询机构、工作组中巩固和增选与我国经济实力、对基金会贡献相称的席位,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格局中为我国争取有利的地位和话语权。 三是遴选我国会计专家进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机构各个层面,多层面多渠道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的战略、治理和技术各层面事务,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机构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二)高度重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加大参与和影响国际准则的研究工作力度,提升对外会计技术交流与合作水平。 我国会计准则建设坚持会计国际趋同战略。在趋同的过程中,既要妥善地处理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关系,又要坚持中国特色;在学习国际准则的同时,自己特色的东西也要坚持和推广。“十三五”期间,我们在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工作中,要不断增强参与全球会计规则制定的实力和能力,发挥大国会计作用。 一是进一步密切跟踪并积极参加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概念框架、披露动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重要项目的工作,从技术层面更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 二是充分利用外力、形成合力,研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制定情况及对我国的影响。一方面,吸收会计理论界、实务界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项目的研究;另一方面,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意见反馈的参与度,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初期即施加影响。 三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准则项目层面加强交流与合作,继续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技术讨论并力争承担准则项目制定研究。积极邀请准则项目组工作人员来华实地调研,直接听取我国报表编制者、监管者、审计师等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反映我国的关切、维护我国的利益。 (三)充分利用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多边和双边机制,协调立场、争取支持,为我国会计准则建设和国际趋同工作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 开放与合作是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必由之路。“十二五”期间我国建立的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多边和双边机制,既是我国会计对外交流和合作的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我国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充分发挥这些机制的作用,使我国会计界充分参与并逐步引领国际会计事务和相关工作,在更广泛的利益共同体范围内参与全球会计治理,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合作共赢。 一是充分利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这一平台,在做好工作组联络办公室工作、确保工作组顺利运转的基础上,密切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沟通和联系,全面主导工作组的日常运营并为我所用;加强与新兴经济体国家的联系,积极倡导对新兴经济体国家特有会计问题的研究讨论,力争达成更多共识,促进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进一步扩大新兴经济体的影响力。 二是充分发挥担任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副主席国、主席国的作用,积极参与并引领相关的政策性和技术性工作;同时,不断加强与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内其他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以整合的声音传达亚洲、大洋洲国家和地区的主张和关切。 三是进一步深化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机制,继续交流各自会计准则建设的最新进展,协调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重大项目的观点和意见,共同探索解决三国会计准则建设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四是根据中美会计合作备忘录,充分利用中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定期化、机制化的交流平台,继续深化中美会计准则交流与合作,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共同为制定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贡献力量。 五是继续深入开展与欧盟及法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交流合作机制,不断拓展合作议题,通过定期会晤以及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增进沟通,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相关问题交流观点、协调立场。 六是进一步密切与港澳台地区的沟通与协作,扩展交流与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巩固并持续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持续等效机制,相互交流两地会计准则最新进展并研究对两地准则持续等效的影响,维护两地准则的持续趋同等效;加强与澳门会计界的联系和交流,以及与台湾有关方面进行交流与磋商。 (四)深度参与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工作,提高我国对国际综合报告框架等规则制定的影响力。 综合报告相对于传统财务报告而言,涵盖了财务状况、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信息,以更加清晰简洁和注重使用者需求的形式,更为综合全面地提供有关企业业绩和运营状况信息,在推动传统财务报告模式创新和改革进程中意义重大,拓展了企业报告领域。我们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好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中国委员的职责,对国际综合报告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提高我国对国际综合报告框架等规则制定的影响力。 二是增进与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的交流合作,探讨成立联合工作组,积极向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反馈意见,也争取其在技术上的更多支持,有序推进综合报告在我国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三是做好综合报告的基础研究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综合报告的认知度;研究国际综合报告对我国会计信息披露、财务报告、资本配置、企业经营行为等方面的广泛影响,积极探索综合报告在我国的适用性。 当前正值国际会计格局进行重大调整之际,《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提出恰逢其时,对指导我国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确定了原则,指明了方向。“十三五”期间,要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策略下,进一步加强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立足国内实际情况,深度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不断推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工作,全面提升我国会计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的开放和稳定、资本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