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日期: 2015年04月30日 【字号:大 中 小】
承担省级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具体职责是: 1、参与研究制订归口管理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 2、研究拟订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财务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编制归口管理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 4、负责归口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监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并组织绩效考评。 5、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批复部门决算草案。 6、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年初预算未确定具体项目的资金和上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见。 7、负责归口管理部门政府性基金的使用管理,审核政府性基金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处对基金收支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建议,会同有关处对预算外资金收支进行监督检查。 9、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 10、负责省级农口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11、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拟订财政扶贫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12、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农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13、办理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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