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日期: 2015年04月30日 【字号:大 中 小】
承担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省级及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具体职责是: 1、参与研究制订归口管理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 2、研究拟订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财务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编制归口管理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 4、负责归口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监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并组织绩效考评。 5、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批复部门决算草案。 6、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年初预算未确定具体项目的资金和上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见。 7、负责归口管理部门政府性基金的使用管理,审核政府性基金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处对基金收支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建议,会同有关处对预算外资金收支进行监督检查。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省级及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11、研究制定离退休经费管理的财务制度和有关费用开支标准。 1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政策及标准等。 13、指导市、县财政部门社会保障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14、办理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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