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日期: 2015年04月30日 【字号:大 中 小】
承担省级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具体职责是: 1、参与研究制订归口管理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 2、监督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研究拟订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财务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编制归口管理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 4、负责归口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监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并组织绩效考评。 5、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批复部门决算草案。 6、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年初预算未确定具体项目的资金和上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见。 7、负责归口管理部门政府性基金的使用管理,审核政府性基金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处对基金收支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建议,会同有关处对预算外资金收支进行监督检查。 9、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建议,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 10、参与归口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相关财政、财务政策。 11、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12、指导市、县财政部门教科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13、办理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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