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日期: 2015年04月30日 【字号:大 中 小】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对财政部门内部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职责是: 1、拟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研究拟订强化财政监督的措施。 2、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规、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完善财经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会同厅内有关处监督省本级预算的执行,监督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绩效等。 4、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管工作。 5、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对有关部门、单位及人员违反财经纪律、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处罚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 6、受理对违反财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重大举报事宜;办理财政干部以及财务会计人员因贯彻执行财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而受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 7、协调厅内各处的监督检查事宜,牵头组织全省重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8、监督检查厅内各处室和厅属单位执行财政财务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9、协调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和派驻部门、设区市财政监察组的业务工作。 10、负责指导全省财政系统财政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 11、办理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