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河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设立方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运作推进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拟参股设立的子基金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参股基金基本情况
1、建银城投河北基础产业(PPP)发展基金(暂定),基金申请人为建银城投(上海)环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规模30亿元人民币。
2、河北冀沿(PPP)发展投资基金(暂定),基金申请人为河北沿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规模10亿元人民币。
3、民加京津冀协同发展(PPP)投资基金(暂定),基金申请人为民加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规模30亿元人民币。
二、异议处理
公示期为2016年9月3日至9月1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基金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冀财基金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
冀财基金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汤娜娜 0311-66651747
吴彦刚 0311-66651740
2016年9月2日